宁蒗:印发《方案》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17 07:34:49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宁蒗县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方案》,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方案》强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入学习,切实把握中央、省、市领导同志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的深刻要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抓好责任传导,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将压力传导到乡村、责任落实到基层。要全面履职尽责,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全县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有力抓手,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各项任务高效、廉洁推进。

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五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查处在行业扶贫项目管理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查处非贫困户享受搬迁政策、已进行危房改造农户又被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名单、房屋建设超面积以及张冠李戴、面积缩水等问题;查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突出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要严惩不贷。全县纪检干部要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各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督导力度,对办理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都要跟进核查。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干部失职失责,坚决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乡镇、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徐联伟)